【先杨】君着黑衣袖 01

作者:门钉肉饼 备注:是个随便放飞没任何爽点的故事 坑品不好 时代背景和姓名问题,懒得考虑了

01

家父过世的第四个年头,我把家搬到了银桥街。那里是上町和下町的交汇处,紧挨着花街这种风花雪月的地方,距离海军的官舍也不远。

那一年我正值弱冠。在二十周岁生日的前三天,我就读的学堂因为失去公费扶持突然宣告解散,外聘的教师也收到了限期离境的通知。于是我不但在一夕之间失去了免费的图书馆、宿舍和食堂,就连还差几个月便能到手的毕业证也泡了汤。

我的导师在回国前留给我一封推荐信,说欢迎我去他的祖国继续学业。可是不要说留学的费用,我身上就连买一张船票的钱都凑不出来。

比起继续学业,更要紧的是如何活下去。

世道越来越不景气,而我念的专业又是没什么实用性的历史,况且还没拿到学位,工作一时并不好找。虽有好心的前辈想推荐我在军队中谋个饭碗,但却因为国籍的缘故没能成功:我虽然出生在这里,但惯例上依旧被视作外国人。

好在我总算念过书,且字写得也不算太坏,最后便给人代书为生。

这也是我会住到银桥街的原因。如果只考虑伙食费和房租,银桥街其实不是最便宜的选择;但若为生计着想,这里就很实惠了。游廓的女郎和军队的水手大都出身贫寒,没有几个识文断字,他们便是我的主顾来源。

我平日里主要为人代笔家信和情书。起初一封家信收八角,情书则是五角。之所以情书更便宜,是因为我没什么恋爱经历,怕写得不好,预备等熟练些再涨价。如果不识字的客人得到了回信,也会拿来找我帮着读。读信是不收费的。

除了信件,我还为人代填汇款单据,有时也帮着写写讣告,偶尔还会接到给乡下进城的姑娘代签契约的生意。

代书之余,我也试着写些小说故事投给市井小报,但成功的次数不多,稿费微薄,并不稳定。

最大头的收入还是来自写信。

之前说了,我的客人主要是海军的水手和花街的女人们。水手主要是来找我给家人写信报平安或要些财物,有时他们也汇款回去。相比之前,女客人倒是三五不时便要寄钱给老家的亲人,而她们接到的家书往往也是要这些姑娘们寄钱的。除了金钱往来外,游廓女郎们并不怎么跟家里人通信,她们要我写的信件主要是给情人,亦或者说是嫖客的,要么是为铭记昨夜恩情,倾吐一片柔肠,要么是声讨客人负心薄幸,许久不见关顾,甚至反踏破别人的门槛。这些情书都是客人先口授大意,而后便要我用尽量缠绵的草书写在淡粉色有香气的花笺上。

之前也说了,我没什么恋爱经验,一开始写这样的信件时,面上心里都有些放不开,过了好一阵子才学着习惯。

等渐渐上手,找我写信的女客人越来越多,其中甚至有几位花魁。给花魁们代笔的情书一般要比普通女郎翻出些新鲜花样。除了几张信纸,还要附上一束青丝或一块手帕,有时甚至要决绝地送一根手指给对方,以表示此情之诚。

当然,花魁寄出的并不都是自己的手指。

这些断指一般来自附近赌场那些输红了眼的赌徒。那时节,除了妓女和嫖客,赌徒间为了表示戒赌的决心,也会用小刀切掉自己的小拇指。当然,还有些人是背了赌场的高利贷后被迫切一根指头给赌场。

起初断指都是花魁们自己零散地收集。在我代书的业务壮大后,赌场的人便专门跟我做起了生意。隔一段时间便由专门的人将洗干净血迹的手指送上门来。

负责做这件事的人是住在我对门的邻居。那是个和我一样单身独居的男子,年长我二三岁,高高的个头儿,外表洗练,称得起一句“美男子”的夸赞。听说他原是名门贵族出身,但幼年家里债台高筑最终破产,一家人销声匿迹十几年。等时过境迁,有人发现那家的孙少爷华尔特·冯·先寇布,也就是我的邻居,居然已经投身黑道,成了蔷薇组门下的得力打手。这下昔日债主就算想追债也没胆量登门了。

当时花街一带的赌坊都归蔷薇组所有,我的邻居便被派去保护赌场,算是这一带颇有牌面的人物。虽然混迹黑道,但先寇布在纯良本分的房东那里口碑却很好。有次,房东太太私下里跟我说,我那邻居在花街游女中颇有人气,女人对人性黑暗最为敏感,故而,其为人品性定然是有所保证的。

听到她这样讲时,我忍不住想拿之前代笔的一些信件给她看:被坏男人骗走血汗钱的游女太夫大有人在,每个月总能遇到三五个,甚至还有下场更凄惨者。

但房东太太也是一片好心,况且她茶饭手艺很是不错,却每个月仅收我五块钱搭伙费用。所以当时我只能点头附和她的论断。

后来我有时也想,房东太太之所以会对我说这番话,是不是因为那会儿便已发现我和我的邻居关系不大对头。

有些女人的直觉委实敏锐得可怕呀!

我同先寇布第一照面是在刚搬来银桥街的第一天。那是七月底的事。当时我正在搬一只藤箱上楼梯,他从后面步履匆匆赶了上来,穿着身细布夏衫,腋下夹着个长条包袱,手里还提着一壶酒。我本意是想要避让开的。但走廊太狭窄,负荷又过于沉重,而我的手脚也着实不够灵光,肩上的箱子险些砸到他。好在这人身手反应远比我敏捷,居然单手托稳了我的箱子,保全了自己的额头。

“这么沉,都装得什么呀?”他随口问了一句。

“是些旧书。”我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。学校关门时校产本该还给公家的,但图书馆有批禁毁书没登记在册。在校时我受了个不大不小的处分,被罚做整理书架的义工,于是这些没人要的旧书便成了我的私藏。可惜大多是市面上不许流通的书籍,否则倒能换些生活费。

“都是吗?”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,又笑了,“原来是位‘先生’啊。”

我同样也在透过箱子下方的空隙打量着他,听到他这么说,只好赔笑。

我们互相报了名字。我记得是我先告诉他,自己刚搬来,住在长屋二楼最里头那间。而他说他是我的对邻。如此便也搭了一两句话。

他那时倒也和气,帮我将箱子提到门口,才回自己屋子去。

按照惯例,迁居后是要给邻居们送荞麦面的。我料理妥当行李,取出必要的用品,便端着食盒去敲对面的门。没想到却吃了个闭门羹。

第二天一早出去打水时,我才又见到我这位邻居。一夜之间,他模样大改,额头上裹着白色的绷带,绷带下长发散乱,穿的衣裳也换成了黑色粗绸的,上头沾着不少血迹。他脱了一只袖子掖在腰带里,露出结实的肩膀和半截胸膛,还有满满团团的花绣。而我对此毫无准备,一时有些无措。

他先是摇了摇头,又对我点了点头,说:“早上好,杨先生。”

说也奇怪,他本是第一个叫我“先生”的人,可是等后来人人都习惯称呼我一声“先生”时,反而听不到他这样叫了。

TBC